ChinaTimes.com 中時電子報 中網理財 中網科技 中網影視 中網生活 中網影音 人力萬象網 中時購物網 時報悅讀 CyberOne Media Network
閱報區┐
三報總覽
焦  點
政  治
財  經
股  市
社  會
國  際
大  陸
地  方
科  技
生  活
影  視
運  動
旅  遊
藝  文
論  壇
新聞對談
有話就說
線上民調
服務區┐
訂閱電子報
新聞夥伴計劃
會員服務
FAQ答客問
新聞檢索
關於我們
電子地圖
與我們聯絡
本報特訊
活動報報
市場快訊
線上訂報
票據查詢
刊登廣告
報系區┐
愛女生
時報出版
時報廣場
時報之友
工商大學
時報文教基金會
大中華知識銀行
時報廣告獎
時報育才
親愛的網友,「新聞對談」是個提供網友就時事報導、新聞議題而開闢的意見交流園地,由網友間及本報系記者或新聞主管進行多向評論與對話。 我們希望這是個淨化而良性的交流空間,因此在討論和表述過程中,請網友務必遵守語言禮節與對談風度。 我們不歡迎情緒性的人身攻擊、謾罵和純轉貼的文章出現於本版,版主會刪除這樣的文章,敬請網友諒解與支持,歡迎您的參與。 回 新聞對談首頁  
到第 頁,共14頁

前進至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篇回覆文


200
回應本主題
作者: 子琴
留言時間:2001/04/14 16:29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沒想到200號貼文居然又有新狀況....

我朋友先生的女友打電話給我朋友(莎麗),

說她很愛莎麗的先生,而且說莎麗的先生愛的是女友而不是太太,

她要莎麗成全他們,快放手跟先生離婚.....

我朋友打電話給先生要求簽字離婚,沒想到男方仍是不聲不響,還是不離不簽,真不知搞什麼???


201
回應本主題
作者: Hung-Chih Lin
留言時間:2001/04/16 22:05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轉告你朋友

再ㄠ一下,她快出脫了...

人家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我的經驗說,同居是婚外情的墳墓

你朋友的先生跟他女友正在走進婚外情的墳墓.

快了...


202
回應本主題
作者: P`
留言時間:2001/04/18 05:48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台灣男人為何外遇又不離婚

因為玩玩而已,偷腥刺激一下

外遇是經不起時間考驗的,

果然,才不到兩年吧,

速食愛情越來越短

像51歲的老女人和18歲的小男生

一時激情而已

能維持多久??


203
回應本主題
作者: 子琴
留言時間:2001/04/20 17:05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這是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婚姻不是社會制度的產物嗎?

根據中時林朝鑫的報導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和誘罪」:和誘未滿二十歲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小鄭雖已滿十八歲,但未滿二十歲,在法律上他的父母仍具有監督權。

 典律法律事務所律師任鳴鉅說,趙繡花大鄭玉輝三十二歲,女大男小的組合,一般人會認為有違常理。但依法論法,任何男女只要成年都有婚姻自主權;問題是,鄭玉輝未滿二十歲,他的父母仍有監護權,就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他要結婚非得父母同意,否則他的父母若一狀告到法庭,趙繡花就要觸犯和誘罪,吃上官司。




204
回應本主題
作者: Elvis
留言時間:2001/04/20 20:47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人家都信誓旦旦地說要先同居兩年,等到年紀夠了,還想結婚再結。給些祝福吧,那個小男生應答記者詢問時,都挺有主見的,叫人蠻意外的,現代女人保養好,五十歲還是一支花,更年期也不代表性生活的終止,為什麼我們這個社會,只要名人要結婚,就少不得遭人撻伐,之前「兩張」聯姻,現在沒沒無聞的老少配,好像,我們只看得慣,陳幸妤跟駙馬爺這種專業男女成雙,兼以金枝玉葉,大家再來錦上添花。
「莎麗」當年結婚,親友少不得也是說她們郎才女貌的,誰曉得,男方的外遇,搞得太太身心煎熬,求去不得。究竟什麼樣的婚姻可以持久?激情的開始,不代表一定因緣短命,也聽說十年長跑,終結連理,結果,結婚不到兩年,隨即離異的。


205
回應本主題
作者: Amy
留言時間:2001/04/20 23:07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Hello 子琴 and Elvis,

婚姻不是社會制度的產物嗎?究竟什麼樣的婚姻可以持久? Indeed, you guys have raised two issues that have paramount implications both in the areas of social psychology and marriage counseling. I don’t have “answer” to these issues, moreover, I believe that there should not have "typical answer," given the fact that each case is different both in the subject involved and the environment it occurs. Nevertheless, I think that if we can approach the issues from a totally different perspective, probably we can come up with alternative thinking that could be beneficial in handling the touchy process once the marriage turns sour.

First, 究竟什麼樣的婚姻可以持久? If we dissect the marriage into a series of organic steps, probably the most rosy, romantic high point would be the ceremony itself, and after that “reality” sets in, ranging from daily routine grinding, unexpected challenges, and the process of discover each other and ourselves.

Before the marriage, both parties and the respect relatives in the marriage have engaged in “romanticizing efforts”, expecting A) the marriage would be nothing but a “success”; B) the partner would change to better fit into our ideal model of “spouse”; and C) if the other person doesn’t change, “I” would be very “accommodating,” in other words, changing myself to please the other person and/or to hold the family together. And the truth is, in most of the cases, we “overestimate” our commitment and ability in trouble shooting before the marital problems emerge, and “underestimate” the alternatives (such as social group intervention, the process of legal or non-legal separations, divorces settlement, custody battle and the means to deal with problems associated with single family phenomena) available when the problems actually occur.

No one would dare to claim that marriage is simple, managing a successful marriage is even more challenging in light of the fact that many people jump into this “holy matrimony” with unrealistic perceptions all contribute to the breakdown of modern marriage.

And the latter part actually connects us to the other issue, "婚姻不是社會制度的產物嗎?" Yes, marriage is one byproduct, among others, of social structure. Nevertheless, with the pluralistic societal change, the legal and moral advancements in Taiwan society have not caught up with this pluralistic development.

For example, in most of the western countries, in a common law marriage (i.e., a couple live together after a certain time period, yet, no formal ceremony ever existed), if for any reason a dispute raises that involved the well beings of the children, the people involved, the law would be administrated accordingly to safeguard all the parties involved. If the same case occurs in Taiwan, we can all guess what the “social commentators” would say about the people involved. The circus would be everything but “pretty.”

In the legal front, we are aware of the biased treatments toward women in the marital dispute and custody judgment and there is no guarantee to the well beings of the children once they are awarded to the father. With so many clear violations of the equal rights and protections in these cases, I am very surprised that no legislative candidate actually runs on these issues. Probably, women and/or feminist groups are too indulged in "our" misery that we forgot the only way to alleviate "our" problem is to push "our" issues into the legislative and public agenda so that something to "our" advantage might happen.



206
回應本主題
作者: 子琴
留言時間:2001/04/22 17:33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粉同意Amy的分析。

也知道該給人家祝福,不管是男老女少或男少女老。只是想想若我兒子也想娶個比他年長32歲的妻子,我不知做不做得到祝福?



207
回應本主題
作者: Elvis
留言時間:2001/04/22 21:21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如果是我的兒子,還像那個小男生一般堅定的話,我就只有壓下心中萬般懷疑與尷尬,祝福他們了。如果,你不樂見自己的兒子跟一個與你同齡,甚至還更大一些的女人結婚,就千萬不要想去壓抑她們,越壓抑,反彈越大,如果男孩家長真去告趙女的話,鄭家就少了一個孩子。



208
回應本主題
作者: 牛步推
留言時間:2001/04/23 14:27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評新店老少配》◢

唉 !!! 該怎麼說呢?
老少配基本上不是適法性的問題 而是道德觀的問題
原則上婚約建立在物資分配 性慾調節及繁衍後代等條件上

老夫少妻的爭議較小 大致是因為條件雖然不理想
但男方通常經濟力較強 能彌補不理想婚約缺憾
且男方平均壽命較短 女方仍有改嫁機會...
但如果男方經濟力不夠穩當 老夫少妻的組合仍為社會唾棄

老夫少妻在正常的情形下 是有可能達成繁衍後代條件
老妻少夫則未必... 
原則上女性如果已經喪失生育能力
尋找沒有子嗣的男方束縛以婚約
理論上是合法 但違背婚姻的附帶價值觀 難免遭非議
同理 男方無能力生殖 束縛女方婚約 亦是混蛋
至於雙方都過了中年以後的婚姻 順其自然吧

並非老妻少夫的婚姻組合就一定不合適
先祖們農業社會的 【童養媳】制
對對皆老妻少夫 也未必不好ㄚ !!??
但先決條件是有生育能力 生育能力是完備婚姻的要件

趙姓婦人與小男生的婚姻糾結
事實上是屬於強勢經濟力下的買春行為 輔加柔情攻勢
原則上我們非當事人不該對男歡女愛有異議
包括因金錢交易成就之男歡女愛
但在小男生涉世未深的情形下
趙姓婦人又超過適當生育年齡 趙姓婦人要求婚約顯有未妥

我們應該譴責趙姓婦人 並不是替小男生討公道
小男生是否受傷咎由自取 我們不該置喙
而是趙姓婦人的行為 已經嚴重傷害小男生的家長
辜負小男生家長對小男生18年來的栽培與期盼
趙姓婦人如果不能取得小男生家長認同 急於婚約合法化
只能證明 這樣的婚約是建築在買賣上 無法長存
心虛 才急於合法化...

趙姓婦人此次舉動 對周遭親友來說都不是光采之事
小男生母親如果面對大於本身十一歲的媳婦
又是不下蛋... 真是情何以堪
所以說
不是適法性的問題 而是趙姓婦人【八珍擱有剩】


209
回應本主題
作者: Susan Lin
留言時間:2001/04/24 20:42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子琴
恭喜你
You are the right person for your child
藉這個版面與你聯繫
我的 e-mail出了點問題
加油


210
回應本主題
作者: 明妙
留言時間:2001/04/25 05:50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子琴:

謝謝e-mail告知新欄(現快成舊欄).

非常忠心佩服妳: 菩薩行者. 雖然妳是基督徒, 但就像中文和英文, 同義不同字. 願這位朋友早日重整出發, 願天下有情皆能免除婚姻障礙之苦.

我很確定老公有外遇, 並非他暗示 證嚴法師開示: 一丈之內是丈夫也, 之外馬馬虎虎(我沒查證是否有此說, 何人所說對我而言皆同, 只要是真理就是真理), 而是知夫莫若妻. 不過外遇相對於過去種種並不值得我浪費生命來爭執. 我有更重要更有意義的事待做. 我非從跌倒的地方爬起來, 而是從受益的地方找到著力點. 老公能養我, 讓我有力量往心願之路行走, 這份功德足以蓋過缺失.

最近老公催促我簽立遺囑, 本來相當不悅; 心念一轉, 何嘗不是? 我應現在就將手邊的事整理歸檔做交代, 我一直以為還有許多明天呢! 前一陣子, 老公不知亂發什麼脾氣, 我抄錄心經再加: “人生如戲, 戲如人生” 送他, 如此化解干戈, 心不為外境所轉並不是很困難.

我沒有高超情懷或修養, 那天朋友的來信, 無意中揭開過去的創傷, 我仍然痛哭不已, 但我不再駐足, 反而快馬加鞭. 人生無常, 我要將這餘火發揮最大的光明. 目前我在做一項所有人皆認為不可能的事, 但我堅信”有志者事竟成”. 期望我能回欄告訴大家是真的, 願力大於業力.

感謝妳的故事, 讓我更有信心. 盼望妳的愛火點燃社會和平之光..



211
回應本主題
作者: 子琴
留言時間:2001/04/25 07:13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to:Susan

I have received your email, no problem with it!!
But still glad to see you here.
加入我們談婚姻的行列吧!

to:明妙

您所說願力大於業力就是基督教說的信心.謝謝你的分享
期待你”有志者事竟成”的見證.







212
回應本主題
作者: 子琴
留言時間:2001/04/27 01:46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幾年前我被迫打女兒的監護權官司。那時我一窮二白,連律師也請不起。關心我的朋友從台灣打電話給我,說:“你又沒錢,怎麼爭取得到孩子?”

很多朋友都持著相同的看法,他們的邏輯是:沒錢就等於沒撫養能力。

這樣的觀念也正是台灣法律的邏輯。如果我的官司是在台灣進行的話,肯定是要輸的。換言之,在台灣,父母雙方,誰有錢誰就能拿到監護權。這種觀念衍伸下去,就自然變成:若要取得監護權,先搶走對方的錢---搶到錢也等於搶到孩子。

還好我的兒女監護權官司是在澳洲打的,澳洲的法律觀念完全不同。雖說監護權也是判給撫養能力強的一方,但是澳洲人的觀念中,撫養能力是看有沒有時間照顧孩子,而不是有沒有錢照顧孩子。
 
澳洲人的監護權判給母親的居多,原因不是因為母親比較有錢,而是因為母親比較有時間照顧孩子,通常的父親都要上班賺錢。
   
或許有人會說,沒錢的確無法養孩子啊!“沒錢等於沒有撫養能力”,台灣的法律也沒錯啊!這就牽涉到整個制度設計的問題了。
   
在澳洲,撫養孩子是父母雙方共同的責任,誰有錢誰就多出一點撫養費,不管孩子由誰監護。澳洲的兒童撫養局就是幫著孩子向父母索取撫養費。一旦兒童撫養局向父母拿不到錢,或父母真的出不起撫養費,那就由政府出錢養。澳洲是個福利國家,單親救濟金就足以讓沒錢的父母養得起小孩。我也是靠著這樣的救濟金度過生命中最黯淡的歲月。
   
澳洲的法律真的比較人性,孩子有孩子的生存權,孩子不是父母爭奪的物品。即使孩子監護權判給一方,另一方也必有探視權,這和撫養費一點也沒關係。但台灣的法律將監護權跟撫養費扯在一起,無形中助長了“金錢萬能”的價值觀,也造成了輸掉監護權的一方不願付撫養費,大有:“判給你就該你養!又不是我的,我幹嘛撫養?”的心態。最後受害的還是無辜的孩子。



213
回應本主題
作者: 明妙
留言時間:2001/04/27 03:43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子琴:

妳重貼是要給我什麼啟示?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 為了老公催促遺囑以及對於財務規劃之變化, 我迷惑了. 為了孩子我必須謹慎. 精神之寄託及其力量很重要, 但是現實的麵包也不容忽視. 祈求菩薩保祐金榜題名, 也需要自己親手在考卷上寫上答案.

我要去請教並研究相關問題.

感謝!



214
回應本主題
作者: 明妙
留言時間:2001/04/27 15:37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本來我開始六神無主, 覺得這次的考題太難, 無能也無力招架; 以前勸人的方法反而自己派不上用場. 我試圖看佛書, 因為佛法有八萬四千法門, 但是佛學浩瀚, 現在如此緊急, 平時不燒香, 臨時抱佛腳, 真是心慌慌.

請教專家, 意見是要主動出擊才有勝算機會, 防守只有大輸和小輸. 但內心卻掙扎著是否曲解了老公的善意. 又請教一位癌症復發的朋友, 她是連蟑螂也捨不得殺生者, 她也覺得合理的懷疑是正確的.

衡量出擊之後果, 它反而斷了自己的後路, 將自己推到明處. 而手無寸鐵如何防守? 好像只能坐以待斃. 平時魯鈍如我, 又已喪失工作能力, 要如何扭轉劣勢呢? (就是過去總是心為外境所轉, 無法冷靜, 無法判斷, 而失去所有)從潘勳的越王句踐故事, 我學到了. 現在的重點是孩子的生活保障, 我必須學習拋棄自尊心, 不能不食嗟來食, 要委屈身段, 要用拖延戰術.

人生真是無常, 昨日海誓山盟, 今日相對不知心, 夫妻至此甚為悲哀. 不知溫莎公爵可曾後悔”寧愛美人,不愛江山”. 人生就是如此地苦多於樂, 而且每人皆有其不同的苦法. 外遇的老公亦不見得快樂, 他不知要如何甩掉老婆, 要如何應付那方的要求, 如何掩飾一切, 要找出正當的理由剝奪財產……所以他會亂發脾氣, 設法保持青春, 反常的行為, ……..這種種我想到就替他累.

決定方向, 我不再迷途, 反而增長智慧, 對將來更有信心. 因為我懂得防患了,
就像兒子打噴嚏, 知道是體育課雨中跑步受到風寒, 立刻煮薑茶喝了就好, 掌控時間不讓其引發氣喘.

我將又不再上網, “這件事” 耽擱了數天的時間. 外遇是問題, 而婚姻只是人生的一部份. 生命是最重要的. 我也要演練一下, 萬一”那位”找上門來, 如何打出安打或全壘打? 我必須先保住自己的身體, 為孩子做好安全堡壘. 而我更加堅定不退轉心願, 祈望能成成所願.
謹此分享



215
回應本主題
作者: Jason
留言時間:2001/04/27 18:13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請教...

多半外遇發生在婚姻後幾年?

對我們剛踏入紅毯不久(一,二年)也有了孩子的人而言,到底我們可以從這些經驗中學到什麼?

對男性而言如何? 對女性而言又如何?


216
回應本主題
作者: 明妙
留言時間:2001/04/28 03:38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很感謝子琴開欄分享, 讓我獲益良多, 更上一層峰.

人生寶貴的時間幾乎皆被我花在婚姻的考卷上, 監考官要收卷了, 才發現其實很簡單, 現在振筆直書, 能趕得及寫多少就能得分多少. 希望我將答案透露網友, 作弊無妨.

1. 每人的考卷不同, 只是問卷技巧和方式不同, 而答案是相同的.
“人生的本質是苦海無邊, 認清事實, 接受事實”
2. 怨恨不能解決問題. 以前我都只認定是老公的錯, 我總是辯護自己, 心中只有恨. 當我砍除15年的恨樹, 去年改種慈悲, 發現短短時間之內, 收獲豐富.
3. 心不為外境所轉不難做到, 而且益處良多, 這次的考題比上題好像困難度提高許多,(每次在目前的當下都會覺得很痛苦, 可是反觀過去的當下, 卻覺得過去不過爾爾), 現在用此方法, 我只要花數天就能走出迷宮, 不需經年累月.

感想:
1. 外遇沒有時刻表, 沒有定律, 不分男女. 有許多男人被綠帽壓頂, 妻管嚴而痛苦不堪.
2. 不要對婚姻恐懼, 不要風吹草動就懷疑對方. 事業也有風險, 世事無常.
3. 尊重對方, 給予對方空間, 雙方才有迴旋的餘地.

對於我自己:
仍然感恩老公用最苦的方式成就了我, 對他仍有不捨之情,  因為他那麼優秀卻陷身執迷不悟. 雖然他想剝奪財產, 可是他沒經驗挫折, 沒接受過考驗, 萬一被那方騙取時,  他會崩潰的.  我沒有拆穿, 也沒有讓孩子知道父親的企圖心, 反而更鼓勵孩子去接近父親, 血還是濃於水的. 畢竟是家人, 萬一有事, 老公仍有親情的照顧. 我轉變對老公的態度, 先去認同他的要求, 再慢慢告訴他(用寫的)我的困難. 最重要是我不再用恨心而是包容的心. “恨”是穿腸毒藥, 成事不足卻敗事有餘.

爬越這座婚姻山, 站立山頂, 美景盡入眼簾. 今天老公將我拖上山頂, 他費了最大的勁, 現在氣喘如牛, 仍無暇欣賞.

希望網友能同享此美景, 爬山雖然很累, 但是用欣賞的角度對待途中的每一景, 會發現它是蘊含豐富的寶山, 不虛此行.



217
回應本主題
作者: 子琴
留言時間:2001/04/28 11:32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明妙的境界真的太令人感動了!祝福妳!


to:Jason

我也很同意明妙所說:外遇沒有時刻表, 沒有定律, 不分男女.

愛情很容易退色,退色的時候也就是外遇前來探頭探腦的時候。有些人抵抗力弱,就容易淪陷其中。有些人抵抗力強,噴嚏都不打一個。(最好是連探頭探腦都沒來探,那是幸運!)

增強抵抗力的方法很多,如道德,如宗教,如夫妻共同靈命成長,....

我是敗軍之將不可言勇...獻醜了!



218
回應本主題
作者: 明妙
留言時間:2001/04/28 23:53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Bottom



請看新聞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moment/moment/0,1100,900428016,00.html


219
回應本主題
作者: 明妙
留言時間:2001/04/29 02:17      Top   上一篇   下一篇



我不宜再上網, 但為了盡一份對社會的責任, 還是貼文.
根據下列三則新聞, 我擔心外遇的問題會嚴重惡化, 社會問題將更嚴重.
我聽到的外遇發生地發生在對岸比率很高, 看了以下新聞我的感想是:
外遇者必求化暗為明

兩岸夫妻抱怨政府腳步慢促放寬居留工作限制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realtimenews/rtn-content/0,1122,112001042802915,00.html
中共人大常委會通過婚姻法等四部法律案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realtimenews/rtn-content/0,1122,112001042802912,00.html
中共修婚姻法 明訂包二奶違法 (12:34)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realtimenews/rtn-content/0,1122,112001042802625,00.html


到第 頁,共14頁
您的暱稱: 
電子信箱:  
發言內容▼
 

有話就說 線上民調


聯絡信箱:editorplan@mail.chinatimes.com.tw
Copyright 1995 - 2001 China Times Inc.

回中時電子報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