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散的標準

世人對於財物的取予,常常過當,常常不及,不大容易做到恰當的程度。先說對於財物之取得,人們常是取之盡錙銖,惟恐不多,這就傷了廉了。取得的時候,先想到廉字,只取應得的,不求份外的,就大致上不差了。在施予的時候,濫於施散,或者不捨得付出,都是不恰當;很多人失於吝薔,不肯施散給人;但也有少數人,施散太濫,不當給的給了,或者給予的數量太過多了,以至予傷惠,這也是不當的。能夠不貪不吝,取不傷廉,予不傷惠,就接近恰當了。

古蘭經中有這樣的指示:

「他那真主造化了架起的與未架起的園林、棗樹、和那結實不一的農產、橄欖、以及相似與不相似的石榴。待它結了果子時,你們就吃它的果實吧!在收穫的時候,你們要施散所應提出的一部分!你們不可妄為,真主實不喜愛妄為的人!」

這是第六章一四一節的譯文。安拉指示了人類對於農作物收獲後,處理的準則。要園主或業主們施散,規定了施散的標準。在聖人時代,凡是靠人工灌溉的園林,要提取二十分之一出來施濟,天然灌溉的產品,應取十分之一濟貧,這是安拉規定了要地主作的施散。大家遵守這種規定施散就夠了。

當時有位名叫沙比特的人,收穫了五百棵樹的棗子,一日之間,他把棗子施散精光,未給眷屬留下少許。這位沙比特先生實在濫用了,妄為了。

我們不知這位沙比特先生濫於施散的動機是什麼,我們也不敢妄猜,我們只知道他是濫費妄為了。這種做法是不取安拉喜悅的。

近世的人中,絕大多數是吝嗇不遵主命的,他們以為施散是損失;這些人的錯誤是「不及」;可是,卻很難看到錯在過份的人,像這位沙比特先生一樣的人。不過這樣的人是有的,他們性格上就屬於妄為的人,或貪名譽,令人稱讚他的慷慨,為取主喜,情願多多施散,以致不取主喜,連妻室都陪同挨餓;或者他另有不為人知的私曲,他以施取自己心安,總之,超乎標準,也不為安拉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