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他們,就是他們一夥

本文原是Jamal Zarabozo於一九九五年二月廿七日在加州Santa Clara市Masjid Noor的英文演說詞,經本社同仁錄音整理成稿(英文),並送請演說人認可後分發。

Jamal君是(Fiqh Sunnah)一書英譯本的譯者之一,原著由近代埃及學者Shaykh Sayyid Sabiq以阿文寫成,為研究聖訓法理學的權威著作。Jamal君致力於宏揚主道,現任Al-Basheer雙月刊主編。

Jamal君在本文中沈痛的指出,模仿外教人乃是今日全球多數穆斯林的通病,多數人甚至包括穆斯林學者,都不自覺的隨波逐流,忘記了或根本不知道模仿外教人是受禁的行為,不得模仿其實是伊斯蘭一項重要的基本原則。本社鑒於此文有如暮鼓晨鐘,讀後深思,當有振聾啟瞶之效,特予譯出。∼真光社敬啟

本文的目的是要我們大家,不可模仿外教人(卡非爾)是多麼的重要。我們應當時時記住,有了古蘭經和聖訓,是我們最好的引導與知識來源,豈有向卡非爾學習,或是尋求指導的道理?

穆聖(求主賜他平安幸福)在聖訓中說過:

任何人模仿別人,就同他們是一夥。(Sunnah Abu Dawud艾卜達伍德聖訓集)

這條聖訓,以及古蘭和其它聖訓多處,皆指出伊斯蘭一項重要的原則,其重要性為伊斯蘭學者與法學家所公認。這項原則是說:穆斯林不得模仿其他人、其他宗教、或其他文化,只要所模仿的(言行與思想),代表或源自卡非爾、或不信者,皆在禁止之列。此與伊本台密業氏(Ibn Tamiyah)所述,有關天園居民和火獄居民分別之意,完全一致。

設法在言行上有異於不信者,是教法上相宜的、當行的作法。吾人當前所面臨的各種問題,更使「求異」變得空前重要,主要有以下兩點原因:

  • 今日穆斯林模仿外教人的情形之嚴重,前所未有。

  • 即使穆斯林學者的傳教方式,也已陷入卡非爾的方式,這是最令人不寒而慄的現象。

模仿的定義:

從教法的觀看,模仿的定義是指學習或仿效不信者的行為,包括內心信仰的學習與行之於外的仿效。例如學習或仿效不信者的某種儀式、習俗、特殊行為、穿著打扮、以及相信他們所信的,甚至盼想他們所盼想的事物,都包括在的。這個定義為大部分學者,包括麥納威(Al-Manawi)、撒納尼(Al-Sanani)、以及休堪尼(Shukani)等所公認。至於學者詮釋聖訓中關於模仿的行為本身,是否已算出教,意見略有不同,可分為兩種:

  • 只要有了模仿不信者的行為就算出教;

  • 視模仿的行為而定。換言之,如果所模仿的行為屬於出教的行為,則模仿者算是出教;反之不算出教,但仍是非法的、受禁止的行為(Haram)。

上文所引的聖訓,正反映了古蘭經第五章,第五十一節的律令:

「...你們中誰以他們為盟友,誰是他們的同教....。」

經文中所用的「盟友」一詞,原是阿拉伯文字"Wala'i",意思包括「趨向」、「表示效忠」、或「參加某一團體」等。模仿就是Wala'i的一部份,因此被禁止。這是由於模仿某人,就是表示效忠,表示愛慕、尊敬某人的一種行為,如果你對某人全無好感,你根本不可能想去學習他的任何行為,甚至不想與他扯上任何關係。英語有句俗諺說得十分貼切:模仿是最好的奉承。

關於上文所引的這一節古蘭經文,伊瑪目託巴里(Imam Tabari)的解釋是,一個人若非出於喜悅某些人,或他們的生活方式,或他們的宗教,這個人是不會與他們結為盟友的。而且他若是喜悅他們,他會進一步反對那些與他(自己)宗教與生活方式不同的人,並討厭他們。歐瑪之子爾布頓拉(Abdullah ibn Omar)說:「誰要是定居在多神教徒的地方,慶祝他們的節慶,模仿他們終其一生,復活審判的時候就要與他們站在一起。」

讓我們再把前引的經文,整節讀一遍: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不要以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為盟友,他們各為其同教的盟友。你們中誰以他們為盟友 ,誰是他們的同教。真主必定不引導不義的民眾。(5:51)

再者,安拉在第四章(Surah Al-Nisa'i 婦女章)中這樣說:

你通知偽信者,他們將受痛苦的刑罰。他們捨信道者而以不信道者為盟友。他們想在不信道者面前求得權勢嗎?其實,一切權勢全是真主的。(4:138-139)

(模仿)這件事顯然非同小可,在我們這個時代,許多穆斯林認為追隨卡非爾才會顯得文明,榮耀而受人尊敬,這種想法委實可怕又可厭。我們身為歸信者,一定要認清楚 ,任何人所能獲得的一切尊嚴和榮耀,都屬於安拉,清高無上的主。若不服從安拉,我們根本毫無尊嚴可言,更不配享任何榮耀,卡非爾怎麼想,完全無關緊要、無足輕重,卡非爾所認知的榮耀根本微不足道。我們穆斯林沒有理由捨棄伊斯蘭的標準而去欣賞他們的觀點,我們務必要把這件事(的嚴重性)認清。可嘆的是,今日的穆斯林多數都還沒有認清,他們在盲目的景仰一些無信仰的人或卡非爾。

哪些是「模仿」?哪些不是?

向不歸信的人仿效下列各項都算做「模仿」:

  • 敬拜的行為或儀式。

  • 流行與時尚:這一項包括穿著、打扮、生活方式、流行用語、詞句,以及源自卡非爾的一切可資識別者均屬之。

  • 慶祝、節慶、假日等等:這一項的重要性遠超過一般人始料所及,因為節慶正是一群人有別於另一群人之處。只要隨著人家慶祝,我們就已經把自己標識為他們一夥了。

  • 一般性的癖好與行為:包括所有的習慣與外觀。

  • 內心的信念與生活的目的:包括卡非爾所相信的理想和觀念,(例如個人自由主意、政治與宗教分離主義、「自掃門前雪」、卡非爾社會、政治、經濟模式等等),盼想的心態,追求的目標,以及對生活的一般期望。

然而學習他們在科學、技術方面有益的知識以造福人群,自屬可行。

禁止模仿的一些原因:

我們現在不妨試著來瞭解禁止模仿的原因。當然其全部的原因,只有安拉至知,我們仍可根據古蘭與聖訓來試著瞭解,茲列舉部分原因如下:

  • 我們的至聖穆罕默德(求主賜他平安幸福)是最模範:
    吾人不妨自問,誰最值得我們仿效?是這些卡非爾還是穆聖(求主賜他平安幸福)?有些穆斯林覺得留了鬍子就少了三分可敬;可是,這是誰說的?是卡非爾還是穆聖說的?同樣莫名其妙的邏輯也適用在打領帶這件事上,領帶這件東西純粹多餘,繫之令人極為不適,而且一點也不好看,最重要的是,穆聖所遺的聖行中,究竟有沒有打領帶這一項?我們為什麼不做應該做的,不追隨穆聖的傳統,反而要去接納他們的服飾儀節?

  • 伊斯蘭的方式最為優良,最為周延:
    我們確知安拉使我們成為人類中最優的民眾,並全美了對我們的引領,所以伊斯蘭是完美的生活方式,我們也確信古蘭與聖訓對我們已經足夠了,如果我們真正相信這些,我們必會堅定的相信,在規範每件事的決定或選擇時,總能在古蘭和聖訓中找到引領。捨此另求引領全無意義。我們應當以我們全部的生命,透過每一個想法,每一句話,每一件行為,來證實我們的堅信。

  • 我們應體認伊斯蘭的全美性並身體力行:吾人不妨自我提醒,生於穆斯林家庭,並不自能保證我們永遠是穆斯林。如果我們沒有生為穆斯林但信了伊斯蘭,那麼感讚安拉,在世上眾多卡非爾中,安拉選擇了我們,賜予引領的恩惠。能受到安拉特續的引領,以守住伊斯蘭正道,確實是最大的恩惠,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恩典,更大的成功了。因此我們應當體認這種受主喜悅的伊斯蘭生活方式之尊貴,追隨卡非爾既無榮耀,亦不值得自豪,(我們不追隨卡非爾)也絕不要有自卑感。

  • 我們原當與眾不同:
    古蘭經與聖訓都教導我們,應當與猶太教徒、基督教徒和不信者有所不同,我們學到了什麼?如果我們像伊本哈吉爾(Ibn Hajr)那樣,把這些統通想清楚,我們的結論一定是要做與眾不同的民眾:在生活方式上,言行舉止上,價值觀念等一切,都以安拉的引領及其使者的範例為根本。

  • 我們必須向全人類作證:
    安拉在古蘭經第二章(Surah Al-Baqarah黃牛章)中說:
    我這樣以你們為中正的民族,以便你們作證世人,而使者作證你們....(2:143)
    如果我們放棄自己的宗教信仰,代之以追隨卡非爾,則是以行動證明我們認為卡非爾的行為比較更好,結果,我們所作證的是他們的生活方式,而未能透過思想、言語和行為來作證我們自己堅信的是真主獨一,穆聖是其使者,以及伊斯蘭是最優秀的生活方式。

  • 一旦我們真正嚐到了我們宗教信仰的甘美,我們絕不會再回頭追隨卡非爾:
    正如同一旦得到信仰,我們一定會討厭轉向火獄,也對卡非爾的生活方式、習俗等深感厭惡。

  • 外表相像,導致內心的認同:
    假若我們穿著、打扮和言行舉止都和卡非爾相似,我們已在外觀上與他們達成一致,其結果是產生(與卡非爾的)親切感。比方說你旅行到了外國的機場,忽然聽到有人說你的母語,你立刻會感到親切而減少孤獨;同理,假如你進入一家「雅痞」(Yuppie)的餐廳,除非你也穿著雅痞式的服飾進去,才能談笑自若,否則一定會感到坐立不安;(在這樣的餐廳裡)如果走進幾個飛車黨徒,即使教育水準極高,也會使餐廳裡的雅痞們立刻感到不快和不安,這些心態全無來由,只是外觀所引起的。

  • 忽視善行美德使我們更趨墮落:
    每當我們放棄一件好的行為,我們同卡非爾的親和力就增加一分,我們作其他善行的阻礙也就更大了。比方說,有些穆斯林婦女喜歡某一種時新的髮型,她自然而然會對蓋頭巾感到厭惡,即使我們對信仰發生一丁點抗拒心理,我們就已經開始迷誤墮落了,惡魔每次都引誘我們只作一丁點讓步,我們不是都熟知它這種技倆嗎?

  • 他們的生活目的是錯誤的:
    我們應當深切體認我們和卡非爾截然不同之處,在於生活的目的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他們生活的目的不是為了取悅安拉∼其實取悅安拉才是正確的目的∼他們的生活目的是取悅自己,是在今世爭先,是求取今世的歡樂,或是為了貪慾,他們把自我和私慾奉為主宰,罔顧真主所賜無數的跡象與恩典,他們選擇迷誤,拒絕引領,一切的行為都是出於惡劣的目的。

  • 卡非爾的善行將無結果:
    他們的習慣、行為、信仰都是基於不信真主與迷誤的引領他們到了後世會像飛散的灰燼一般,他們的善行將毫無價值,我們能仰慕這種基本信仰不正確的人嗎?請看這一段聖訓:
    那些不紀念安拉的人,今世生活無望而且緊迫,後世審判日復活時是瞎的。
    他們有些人有禮而善良,然而我們要想一想他們為什麼這樣作?是為了取悅安拉,還是為了取悅自己?安拉賜予他們一切,但他們卻歸功於自己的能幹和努力。

  • 世俗想望的影響:
    如果允許自己接受卡非爾的影響,包括他們的行為,他們的抱負,到最後接受他們的價值觀,我們一定會開始求取今世所想望的,不幸的是,見到別的穆斯林也在隨俗浮沈時,我們的情況就更糟了,今天多數穆斯林的孩子們都盼望非穆斯林所盼想的一切,有幾個立志將來要當伊瑪目,成為宗教學者,或是要獻身為主道奮鬥?我們要從個人和社會的觀點檢討這種影響。

  • 我們的選擇對孩子的影響:
    卡非爾為追求今世的歡樂,貢獻終生,這些今世的歡樂多數都極具吸引力,極為誘惑。事實上,即使安拉賜予他們一切東西都是銀做的,就沒有人會遵守伊斯蘭之道了。但這一切今世歡樂,對我們來說應該都不重要,因為安拉完全不管你在今世有沒有置一棟大房子,高級轎車,或是其他各種享受,這些都是卡非爾為了他們的享受而追求的,因此我們要當心自己行為對孩子產生的影響,模仿卡非爾的生活方式,就是自向孩子們證實我們原諒(並接受)卡非爾的行為,並為孩子們設定了接受卡非爾價值觀的風範,以及卡非爾的追求歡樂的想法,而今世的歡樂與誘惑更遠非孩子們所能抗拒的。

  • 不要把我們變成對卡非爾的試驗(fitnah*):
    我們既然自稱穆斯林,我們的一舉一動都代表穆斯林,也代表穆斯林這個字的含義,因此我們要特別注意,卡非爾可能因為看到我們的某些(不好的)行為,反而永遠不願成為穆斯林,也不願和穆斯林來往,這樣的話,我們豈不是以自己的壞行為作為對卡非爾的試驗或引誘,(也就是以惡行誘導卡非爾,使他們拒信伊斯蘭),古蘭經第六十章《受考驗的婦人》第五節的譯文是這樣的:
    我們的主啊!求你不要讓不信道的人迫害我們,求你赦宥我們,你確是萬能的,確是至睿的。
    本節的經註說,要我們向卡非爾展示不合伊斯蘭的行為,他們從我們身上根本見不到伊斯蘭,我們就便成了對他們的驗證。(穆斯林的行為不好,何必成為穆斯林?),舉例來說,如果我們的鄰居知道我們是穆斯林,看我們也穿時下流行的緊身衣(曲線凹凸,完全暴露出來),他們會認為這就是伊斯蘭,而厭惡伊斯蘭,這就使我們成為他們的驗證。我們本當向他們作證真正的伊斯蘭,而不是破壞或玷污伊斯蘭原貌與形象。

結論:

模仿不信者是被禁止的行為,我們應當以行動證實我們堅信伊斯蘭的完美,一切行動總以古蘭和聖訓為引領的依據,永不向卡非爾學習。不過對卡非爾(研究出來的)有益的知識,在不違反古蘭的規定,也不構成模仿他們行為的前提下,學習(這種知識)仍受允許。因此,足資識別為不信者或其他團體特有的行為、服飾、外觀、用詞、或動作,穆斯林都不得模仿。反之,如有穆斯林模仿他們(某一類卡非爾),復活審判時就要被識別為那一類(卡非爾)。至於某些並不被特別視為不信者的行為,而該行為並不違反古蘭與聖訓以及教法的規定,就不算是模仿。

 


* Fitnah原是一個阿文字,意思包括試驗、考驗、誘惑(誘惑對人就是一種試驗)、處罰、騷動、或壓迫、迫害、不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