嘲弄、中傷、猜疑和背談

Dr. Israr Ahmed 原著

M. Faheem Akram英譯

眾歸信的人哪!莫容一夥男子嘲弄一夥男子;恐怕這一般是優越他們的。也莫容一夥女子嘲弄一夥女子;恐怕這一般比她們優越。你們不要毀謗同類。你們不要相呼已渾號。在歸信以後醜名太壞了!未曾悔罪的人,均是背義的。

眾歸信的人哪!你們要避免多端;一部分猜疑確是罪惡。你們不要搜查;你們不要背後一個談論一個。你們有人愛吃死兄弟的肉嗎?但是你們憎惡牠。你們當畏懼安拉。安拉實是允承悔罪的,特慈的。(49:11-12)

以上所引的是古蘭經第四十九章(侯秩拉提章)的兩節譯文。這一章的教導或許可以分為三部份,首末兩部份著眼在穆斯林整體,而中間的部份則著重在教導各個穆斯林間互愛與團結。安拉(讚主清高)在這兩節經文中頒降規定,命穆斯林保持團結,互愛,驅除仇恨,並從迷誤中覺醒。

這些規定針對許多社會上盛行的、不合理的流風惡俗,事實上,人際關係破裂與仇恨的滋生,往往就是因這些惡俗而起。

我們可以把穆斯林整體看做一道牆,牆是否堅固,不僅是靠磚塊堅固,還要靠水泥把磚塊連結一起;同樣的,穆斯林整體的堅強與否,不僅是靠各個穆斯林強壯,還要靠彼此之間的堅強關係把大家連結在一起。古蘭經教導穆斯林增強個人信仰的章節極多,今天我們要研討如何增強人與人間、家庭間、部落間、以及國際間關係的章節。首要的事就是不得互相嘲弄,上引兩節一開始,安拉(讚主清高)這樣命令我們:

眾歸信的人哪!莫容一夥男子嘲弄一夥男子;恐怕這一般是優越他們的。也莫容一夥女子嘲弄一夥女子;恐怕這一般比她們優越。

古蘭中的命令一般來說多以男人為對象,但這並不表示只有男人必須遵命。因為阿拉伯文文法有一項原則,即提到整體的一部份時,對整體中受該部份影響所及的其他部份同樣適用,因此古蘭中大部分的規定(中譯者註:雖對男女性都適用)只提及男性。

在這裡我們卻讀到特別對女性重複相同的規定。這是因為大體來說,男人要面對謀生的許多難題和困擾,而纏身於此類事務;另一方面,一般說來女性生活圈子較小,以致較易受到前述流風影響。(現在來看看)什麼叫做嘲弄他人?例如嘲笑別人的衣著不合時尚、或容貌有瑕疵,而加以指指點點或評頭論足即是。這種嘲笑多見於女性的聚會中,因而對女性特加重複相同的規定。這不是說男性沒有這種毛病,這種惡俗確實也在男人之間存在,此所以經文先提說對男人的禁令,然後再對女性重複相同的禁令。

其實即使至交之間開玩笑,友誼也不免因而發酵。甚至被嘲笑多次均能大度包容的友人,某一天說不定情緒不佳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承受而決裂,這種情形會在朋友、家庭、或部落(親族)間發生。因此安拉(讚主清高)在這兩節裡的第一個命令是「不得嘲弄他人」,其中有一項有效的訴求。對男人的禁令說:

恐怕這一般是優越他們的;

這是說,你所嘲弄的對象可能比你優越。對於女性的禁令說:

恐怕這一般比她們優越。

這是說,女士要知道,你所嘲弄的對象,在安拉(讚主清高)看來可能比你優越。

你因某人的一兩項短處加以嘲弄,可知其人內心對主聖之愛遠超過你?穆聖曾說:

真主(讚主清高)不注意你們的外表與財勢,而只注意你們的內心和行為。

所以被我們嘲弄的對象,其行為、舉止與對主對聖的愛,很可能超越我們甚遠,而深受安拉(讚主清高)的喜愛。

吾人試想像畢拉勒•哈卜希(Bilal Habshi聖門弟子∼求真主喜悅他;中譯者註:畢拉勒是穆聖時代念喚禮詞的索哈白),他無法發出阿文中「信」的音(阿文字母讀Sheen),只能念做「思」的音(另一個阿文字母讀若Seen),他念喚禮詞總是把「艾海都•安倆以倆海,印瀾拉••••」念做「艾海都•安倆以倆海,印瀾拉••••」。可是他對安拉(讚主清高)、對審判日的信念,和對安拉(讚主清高)與穆聖的至愛,世人甚少能及。難怪歐瑪大賢(Umar Farooq求主喜悅他)以第二任哈立發之尊,尚且尊稱畢拉勒為「師」或「君」。

第二個命令是:「你們不要毀謗同類」。

我們常見一些偏狹之人,總是挑剔別人的缺點,先發制人加以譴責,並漸以貶損、毀謗他人為常事。

如果你要毀謗(中傷)他人,應當記得穆斯林彼此是兄弟,其實等於毀謗自己。閱讀下述這段聖訓後,其理益明:

穆聖曾說:「不要咒罵你們的父母!」,對這句話有人問:「聖人哪!誰會咒罵自己的父母呢?」聖人解釋說如果你咒罵別人的父母,別人因而咒罵你的父母,其實就是你咒罵了自己的父母。

要是我們明白這個道理,對於「你們不要毀謗同類」的學問就很容易明瞭了。

第三個命令是:「你們不要相呼以渾號!」。

意思是說不要以惡劣的、貶損的、污辱的名號稱呼別人。這種行為傷人自尊,道理甚明。受者可能性格較弱,敢怒而不敢言;也可能其人深有涵養,不予計較。但這都不表示他們麻木不仁,內心沒有受傷的感覺。因此我們奉命不得耽於這類行為,其中我們再度發現一項有效的訴求:

「在歸信以後醜名太壞了!」。

安拉(讚主清高)把歸信伊斯蘭的莫大恩惠賞賜我們,使我們成為穆聖的民眾之一員以後,仍然沈溺於這類低劣行為的喜好之中,和我們的信仰是不相稱的。在這一項訴求之後,最後的警告是:

「未曾悔罪的人,均是背義的。」

不停止這種行為和不悔改其行之人要知道,安拉(讚主清高)認為這種人(的命運)是悲慘的,也就是說,這種人在審判日要為其行為負責。

上面所引經文中的三項禁令,是有關人們面對面相處的規定。嘲笑他人自然要當面才有意思,毀謗和以渾號相稱也是一樣,否則就沒有意思了。

再往下看所引的經文,我們發現三項有關在他人背後的禁令,安拉(讚主清高)說:

眾歸信的人啊!你們要避免多揣;

意思是若無根據,不得胸懷歹念猜度他人,此中的訴求是:

一部份猜疑確是罪惡的。

你的猜疑之所本可能正確,也可能錯誤,既是猜疑,就不是確知,此其所以為猜疑,因為其中有可疑的因素,這是為什麼我們說:「我猜.....」;而不說:「我確知.....」。因此若無根據,而對某一個穆斯林滋生錯誤的見解,即是罪惡,安拉(讚主清高)必定要你為此負責並加以懲罰。

這一節的第二項禁令是:

你們不要搜查;

那些偏狹之人專喜歡窺探他人隱私,就像蒼蠅追尋穢物而落一般。如這家發生了什麼事?那兩個兄弟(本文所述「兄弟」係指穆斯林兄弟,下同)怎麼會那麼要好?...等等,總是在吹毛求疵,挑剔別人,這些行為都是我們奉命遠避的。穆聖在一段聖訓中教導我們,如果你偶然的,即非出於故意的,得知某一個兄弟有某項缺點,當盡量為其遮蓋,然後審判日安拉(讚主清高)才會遮蓋你的缺點。如果我們都能遵守這個命令,安拉(讚主清高)更多慈惠當見於穆斯林社會。

這一節經文中第三項禁令是:

你們不要背後一個談論一個。

當某人不在場提說其缺點,意在破壞其名譽,這叫做「背談」(阿文音譯Ghiba,即嚴厲的抨擊,安拉(讚主清高)說:

你們有人愛吃死兄弟的肉嗎?但是你們憎惡牠。

我們現在來看看背談和吃死去兄弟的肉之間有何關係。人死後就無法保護自己了,只好任人擇食其肉;同理,人不在場自然無法為尊嚴自辯,也只好任人在背後評議而無法為自己辯解分毫,只因人不在場。背談他人者所知所述很可能有誤,所論對象如果在場才有解釋機會,如不在場則無機會自辯。因此背後論人是非,即等於吃死兄弟的肉。一段收錄在《穆斯林聖訓實錄》的聖訓提供關於背談進一步的教導:

艾布胡勒的傳述:穆聖說:「你們知道何為背談?」門弟子說:「主聖最知道。」他說:「宣揚同胞所厭惡者。」有人說:「如果說得是事實呢?」穆聖說:「合事實,即為背談。不合事實,即為冤枉。」

然而我們要注意,上述有時或有特殊的例外。比方說,穆聖說過,如果你有一個兄弟將與某一家結親,而你確知那一家有所不妥,那麼把這種不妥的實情告知你的穆斯林兄弟,舉意是為了他的終身幸福,則不算背談。同理,如有人向你的子女提婚,你調查此人素行,不算探察他人隱私。

最後該節經文以此句總結:

你們當畏懼安拉。安拉實是允承悔罪的,特慈的。

這是說,信士如果犯錯誤,不小心違反上述禁令,最好的辦法是為其錯誤向安拉(讚主清高)悔罪並求恕,如此,他將發現安拉(讚主清高)是特慈的、允承悔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