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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母親到外遇


■余光中
    “大陸是母親,台灣是妻子,香港是情人,歐洲是外遇。”我對朋友這麼說過。
    大陸是母親,不用多說。燒我成灰,我的漢魂唐魄仍然縈繞著那一片後土。那無窮無盡
的故國,四海漂泊的龍族叫她做大陸,壯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難叫她做江湖。不但是
那片後土,還有那上面正走著的、那下面早歇下的,所有龍族。還有幾千年下來還沒有演完
的歷史,和用了幾千年似乎要不夠用了的文化。我離開她時才二十一歲呢,再還鄉時已六十
四了﹕“掉頭一去是風吹黑發/回首再來已雪滿白頭。”長江斷奶之痛,歷四十三年。洪水
成災,卻沒有一滴濺到我唇上。這許多年來,我所以在詩中狂呼著、低囈著中國,無非是一
念耿耿為自己喊魂。不然我真會魂飛魄散,被西潮淘空。
    當你的女友已改名瑪麗,你怎能送她一首《菩薩蠻》?
    鄉情落實於地理與人民,而彌漫於歷史與文化,其中有實有虛,有形有神,必須兼容,
才能立體。鄉情是先天的,自然而然,不像民族主義會起政治的作用。把鄉情等同於民族主
義,更在地理、人民、歷史、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是一種“四舍五入”的含混觀念。朝代
來來去去,強加於人的政治不能持久。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親﹕我們只聽說有文
化,卻沒聽說過武化。要動用武力解放這個、統一那個,都不算文化。湯瑪斯•曼逃納粹,
在異國對記者說﹕“凡我在處,即為德國。”他說的德國當然是指德國的文化,而非納粹政
權。同樣地,畢卡索因為反對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也不是什麼“背叛祖國”。
    台灣是妻子,因為我在這島上從男友變成丈夫再變成父親,從青澀的講師變成滄桑的老
教授,從投稿的“新秀”變成寫序的“前輩”,已經度過了大半個人生。幾乎是半世紀前,
我從廈門經香港來到台灣,下跳棋一般連跳了三島,就以台北為家定居了下來。其間雖然也
去了美國五年,香港十年,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而次久的正是高雄。我的《雙
城記》不在巴黎、倫敦,而在台北、高雄。
    我以台北為家,在城南的廈門街一條小巷子裡,“像蟲歸草間,魚潛水底”,蟄居了二
十多年,喜獲了不僅四個女兒,還有廿三本書。及至晚年海外歸來,在這高雄港上、西子灣
頭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載。廈門街一一三巷是一條幽深而隱秘的窄巷,在其中度過有如壺底的
歲月。西子灣恰恰相反,雖與高雄的市聲隔了一整座壽山,卻海闊天空,坦然朝西開放。高
雄在貨櫃的吞吐量上號稱全世界第三大港,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風濤。詩人晚年,有
這麼一道海峽可供題書,竟比老杜的江峽還要闊了。
    不幸失去了母親,何幸又遇見了妻子。這情形也不完全是隱喻。在實際生活上,我的慈
母生我育我,牽引我三十年才撒手,之後便由我的賢妻來接手了。沒有這兩位堅強的女性,
怎會有今日的我?在隱喻的層次上,大陸與海島更是如此。所以在感恩的心情下我寫過《斷
奶》一詩,而以這麼三句結束﹕

    斷奶的母親依舊是母親
    斷奶的孩子,我慶幸
    斷了嫘祖,還有媽祖

    海峽雖然壯麗,卻像一柄無情的藍刀,把我的生命剖成兩半,無論我寫了多少懷鄉的
詩,也難將傷口縫合。母親與妻子不斷爭辯,夾在中間的亦子亦夫最感到傷心。我究竟要做
人子呢還是人夫,真難兩全。無論在大陸、香港、南洋或國際,久矣我已被稱為“台灣作
家”。我當然是台灣作家,也是廣義的台灣人,台灣的禍福榮辱當然都有份。但是我同時也
是,而且一早就是,中國人了﹕華夏的河山、人民、文化、歷史都是我與生俱來的“家
當”,怎麼當都當不掉的,而中國的禍福榮辱也是我鮮明的“胎記”,怎麼消也不能消除。
然而今日的台灣,在不少場合,誰要做中國人,簡直就負有“原罪”。明明全都是馬,卻要
說白馬非馬。這矛盾說來話長,我只有一個天真的希望﹕“莫為五十年的政治,拋棄五千年
的文化。”
    香港是情人,因為我和她曾有十二年的緣分,最後雖然分了手,卻不是為了爭端。初見
她時,我才二十一歲,北顧茫茫,是大陸出來的流亡學生,一年後便東渡台灣。再見她時,
我早已中年,成了中文大學的教授,而她,風華絕代,正當驚艷的盛時。我為她寫了不少
詩,和更多的美文,害得台灣的朋友艷羨之余紛紛西游,要去當場求證。所以那十一年也是
我“後期”創作的盛歲,加上當時學府的同道多為文苑的知己,弟子之中也新秀輩出,蔚然
乃成沙田文風。
    香港久為國際氣派的通都大邑,不但東西對比、左右共存,而且南北交通,城鄉兼勝,
不愧是一位混血美人。觀光客多半目眩於她的鬧市繁華,而無視於她的海山美景。九龍與香
港隔水相望,兩岸的燈火爭妍,已經璀璨耀眼,再加上波光倒映,盛況更翻一倍。至於地
勢,伸之則為半島,縮之則為港灣,聚之則為峰巒,撒之則為洲嶼,加上舟楫來去,變化之
多,乃使海景奇幻無窮,我看了十年,仍然饞目未饜。
    我一直慶幸能在香港無限好的歲月去沙田任教,慶幸那瑯寰福地坐擁海山之美,安靜的
校園,自由的學風,讓我能在文革的囂亂之外,登上大陸後門口這一座幸免的象牙塔,定定
心心寫了好幾本書。於是我這“台灣作家”竟然留下了“香港時期”。
    不過這情人當初也並非一見鐘情,甚至有點刁妮子作風。例如她的粵腔九音詰屈,已經
難解,有時還愛寫簡體字來考我,而冒犯了她,更會在左報上對我冷嘲熱諷,所以開頭的幾
年頗吃了她一點苦頭。後來認識漸深,發現了她的真性情,終於轉而相悅。不但粵語可解,
簡體字能讀,連自己的美式英語也改了口,換成了矜持的不列顛腔。同時我對英語世界的興
趣也從美國移向英國,香港更成為我去歐洲的跳板,不但因為港人歐游成風,遠比台灣人為
早,也因為簽證在香港更迅捷方便。等到八○年代初期大陸逐漸開放,內地作家出國交流,
也多以香港為首站,因而我會見了朱光潛、巴金、辛笛、柯靈,也開始與流沙河、李元洛通
信。
    不少人瞧不起香港,認定她只是一塊殖民地,又詆之為文化沙漠。一九四○年三月五
日,蔡元培逝於香港,五天後舉殯,全港下半旗誌哀。對一位文化領袖如此致敬,不記得其
他華人城市曾有先例,至少胡適當年去世,台北不曾如此。如此的香港竟能稱為文化沙漠
嗎?至於近年對六四與釣魚台的抗議,場面之盛,犧牲之烈,也不像柔馴的殖民地吧。
    歐洲開始成為外遇,則在我將老未老、已晡未暮的善感之年。我初踐歐土,是從紐約起
飛,而由倫敦入境,繞了一個大圈,已經四十八歲了。等到真的步上巴黎的卵石街頭,更已
是五十之年,不但心情有點“遲暮”,季節也值春晚,偏偏又是獨游。臨老而游花都,總不
免感覺是辜負了自己,想起李清照所說﹕“春歸秣陵樹,人老建康城。”
    一個人略諳法國藝術有多風流倜儻,眼底的巴黎總比一般觀光嬉客所見要豐盈。“以前
只是在印象派的畫裡見過巴黎,幻而似真;等到親眼見了法國,卻疑身在印象派的畫裡,真
而似幻。”我在《巴黎看畫記》一文,就以這一句開端。
    巴黎不但是花都、藝都,更是歐洲之都。整個歐洲當然早已“遲暮”了,卻依然十分
“美人”,也許正因遲暮,美艷更教人憐。而且同屬遲暮,也因文化不同而有風格差異。例
如倫敦吧,成熟之中仍不失端莊,至於巴黎,則不僅風韻猶存,更透出幾分撩人的明艷。
    大致說來,北歐的城市比較秀雅,南歐的則比較艷麗;新教的國家清醒中有節製,舊教
的國家慵懶中有激情。所以斯德哥爾摩雖有“北方威尼斯”之美名,但是冬長夏短,寒光斜
照,兼以樓塔之類的建築多以紅而帶褐的方磚砌成,隔了茫茫煙水,只見灰蒙蒙陰沉沉的一
大片,低壓在波上。那波濤,也是藍少黑多,說不上什麼浮光耀金之美。南歐的明媚風情在
那樣的黑濤上是難以想象的﹕格拉納達的中世紀“紅堡”(Alhambra),那種細柱精雕、引
泉入室的回教宮殿,即使再三擦拭阿拉丁的神燈,也不會赫現在波羅的海岸。
    不過話說回來,無論是沉醉醉人,或是清醒醒人,歐洲的傳統建築之美總會令人仰瞻低
回,神游中古。且不論西歐南歐了,即使東歐的小國,不管目前如何弱小“落後”,其傳統
建築如城堡、宮殿與教堂之類,比起現代的暴發都市來,仍然一派大家風範,耐看得多。歷
經兩次世界大戰,遭受納粹的浩劫,歲月的滄桑仍無法摧盡這些遲暮的美人,一任維也納與
布達佩斯在多瑙河邊臨流照鏡,或是戰神刀下留情,讓布拉格的橋影臥魔濤而橫陳。愛倫坡
說得好﹕

    你女神的風姿已招我回鄉,
    回到希臘不再的光榮
    和羅馬已逝的盛況。

    一切美景若具歷史的回響、文化的意義,就不僅令人興奮,更使人低徊。何況歐洲文化
不僅悠久,而且多元,“外遇”的滋味遠非美國的單調、淺薄可比。美國再富,總不好意思
在波多馬克河邊蓋一座羅浮宮吧?怪不得王爾德要說﹕“善心的美國人死後,都去了巴
黎。”

    一九九八年八月於西子灣●
    (原載《人生與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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