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音樂史上的巴洛克時期, 泛指1600~1750年期間. [巴洛克] (Baroque) 為葡萄牙語, 原意為不完美或型態不規則的珍珠, 用在建築或繪畫上則表示誇張的, 異常的, 怪異的事物.

當然現在我們在聆聽巴洛克音樂時, 絕對不會有荒誕或怪異的感覺. 那麼巴洛克音樂的 [巴洛克]一詞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原來在十五及十六世紀時, 歐洲正是所謂的文藝復興時期, 此一時期的音樂, 乃是重視均等的聲部平衡的複音音樂. 經過了一百多年的演進, 人心思變的結果, 原先的低音部就變成了[數字低音] (basso continuo), 用以輔助聲部的基本進行, 而最高聲部就成為重要的旋律聲部. 高低聲部分道揚鑣的結果, 相對於原來的文藝復興音樂, 自然是誇張的, 怪異的, [巴洛克]的.

其實這種音樂風格的演進, 就如同其他藝術的演進一樣, 往往形成一種二元辯證的過程. 尼采 (Nietzsche) 在其戲劇哲學的巨著[悲劇的誕生]中, 提到戲劇的兩種互相對立的精神: 戴奧尼索斯 (Dionysus, 希臘酒神)與阿波羅 (Apollo, 希臘太陽神). 前者代表感性的, 狂野的, 自由奔放的活力, 後者則代表理性的, 自制的, 和諧的精神. 文藝復興的音樂, 帶有阿波羅的味道, 重視內省, 自制, 平衡; 而巴洛克音樂則有了更強烈的情感與表現的意欲, 偏愛極端的對比效果.

綜觀巴洛克時期的音樂特質, 最顯著的特徵乃是[數字低音]. 在巴洛克時期的合奏曲的低音聲部, 習慣由大鍵琴, 風琴等可以奏出和聲的樂器, 或是大提琴和低音管等低音樂器演奏, 作曲家通常用數字或記號等略記法在這些低音的上方標示應該奏出什麼和聲. 而和聲樂器的演奏者, 就依據這些指示即興地把和聲填補上去, 並且加入裝飾或上聲部的模仿. 像這種低音聲部的特殊演奏法, 在巴洛克時代被廣泛地使用著.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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